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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_人才培育計畫

科學工業園區人才培育補助計畫培育學校申請作業說明

計畫背景:
為鼓勵園區廠商永續創新研發,協助高科技專業人才養成,科技部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科技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與科技部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共同訂定「科學工業園區人才培育補助計畫作業規範」,自94年起辦理「科學工業園區人才培育補助計畫」,鼓勵園區周邊大專校院開辦與高科技產業接軌之專業相關模組課程,提升準畢業生專業技能,並以企業實習方式調和理論教學與實務經驗,藉以縮短科技產業人才學用落差,建立有效之園區廠商產學媒合機制。

本計畫於105學年度共補助43件模組課程及企業實習課程,補助金額27,390千元,培育5,208人次。106學年度補助36件模組課程及企業實習課程,補助金額26,800千元,預計培育3,270 人次。107學年度補助金額預計26,800千元,預計培育3,000 人次以上。

◎主辦機關
科技部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科技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與科技部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計畫辦公室
博大股份有限公司,協助辦理計畫事項及相關服務。

◎培育學校
係指獲得「科學工業園區人才培育補助計畫」補助之國內公私立大學及技專校院所屬系所,配合園區廠商人才需求,進行專業課程規劃與推動人才培育計畫,彌補園區高科技專業人才需求缺口。

 

申請內容:
一、 申請機構:國內公私立大學及技專校院所屬系所。
二、 申請原則:
(一) 以當年度未獲政府其他機關相關補助計畫(如產業碩士專班、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就業學程等)之科系優先。
(二) 以兼顧園區事業需求及學生能力提升之實習、專題實作、成果發表安排為優先。
(三) 以培育學生畢業後即可投入職場為優先。
(四) 以園區事業人力需求規劃課程,採人才培育合作專班模式為優先。
(五) 以輔導學生取得專業證照為優先。
(六) 以提供學生實習學分為優先。
三、 總補助經費:新台幣29,06萬元(實際補助經費以最後核定金額為主)。
四、 補助選課對象:以大學大三、大四、研究生(含碩博士生),五專之四、五年級,二專之一、二年級,二技之一、二年級,四技之三、四年級以上學生為補助範圍。(產業碩士專班學生、進修部學生除外) 。
五、 執行期間:108學年度(108.07.01-109.08.31)。
六、 申請時得選擇A式「模組課程(含課程及企業實習)」或B式「企業實習課程」擇一提出申請。

 

相關說明,請參閱人才培育網站:http://training.scipark.tw/

參考資料:

108_人才培育計畫-申請作業說明-奉核版

108學年度人才培育計畫–提案說明會簡報(南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