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_就業學程計畫
補助大專校院辦理就業學程計畫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以下簡稱本署)為提升大專生之就業知識、技能、態度,爰補助大專校院辦理實務導向之訓練課程,以協助大專生提高職涯規劃能力,增加職場競爭力及順利與職場接軌,特訂定本計畫。
計畫所稱課程,其執行對象如下:
(一)大專就業學程:
- 同一學制日間部畢業前一年之本國籍在校生,由申請補助單位辦理參訓學生甄選,得跨科系招生,但不含碩士生、博士生。
- 二技二年級與四技之四年級及二專二年級與五專之五年級得視為同一學制。
(二)共通核心職能課程專班:
- 以大專校院本國籍在校學生大一至大四之學生實施。
- 相關領域且同一學制,其中二技與四技之三、四年級為同一學制,二專與五專之四、五年級為同一學制。
計畫訓練領域別為流通業、財務金融、經營管理、數位內容與資訊、觀光與餐旅服務、醫療保健與照顧服務、人文社會與文化創意、造型與時尚設計、營建工程與機電、生態環保與生物農業科技相關產業等十大領域。
申請補助單位應就科系特色、學校配合資源、產業發展趨勢及業界所需人才,規劃以就業為導向之訓練計畫,課程內容應具關聯性與銜接性,並以跨領域整合或創新等方式實施。訓練計畫應含專精課程、職場體驗課程及共通核心職能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