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_2學海築夢及新南向學海築夢計畫第2次甄選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中華民國108年7月31日臺教文(三)字第1080110715號函辦理108年學海築夢及新南向學海築夢計畫第2次甄選。
二、依據教育部中華民國107年12月21日臺教文(三)字第1070208645C號「教育部鼓勵國內大專校院選送學生出國研修或國外專業實習補助要點」辦理。
三、108年學海築夢及新南向學海築夢計畫第2次甄選,校內相關作業流程如下:
(1) 109.08.06-109.08.15(17:00止):請於期限內將計畫申請書、計畫主持人申請聲明書請送至學務處職發中心。
(2) 109.08.16-109.08.31(17:00止):書寫計畫書,並列印紙本送至學務處職發中心。(計畫書電子檔郵寄至承辦人員信箱)
(3) 109.09.01-109.09.30:線上填寫申請計畫書、並校內進行各計畫案審查作業,及相關行政作業流程。
(4) 109.09.30:依計畫規定期程送出申請計畫。
(5) 109.11.30:教育部核定並公告審查結果。
*相關說明與規定,均以該計畫案公告資息為主,敬請務必詳閱相關規定與要點,並依計畫規定執行辦理。
*請務必於校內時程內提出申請,並完成相關計畫資料繳交,逾期則視同放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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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 學海 / 新南向學海築夢登入網站:https://www.studyabroad.moe.gov.tw/
【相關辦法】
109教育部鼓勵國內大專校院選送學生出國研修或國外專業實習補助要點修正規定
【計劃表單】
【經費核銷標準】
教師_中央政府各機關派赴國外各地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表 (108.01.01起適用)
學生_公費留學生請領公費項目及支給數額一覽表(107.01.09起適用)
*核銷作業,請依本校核銷作業流程進行。
*相關核銷表單,請至本校會計室網頁下載,或詢問本中心窗口(分機2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