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海計畫 計畫主持人_出國前注意事項
教育部新南向學海築夢 / 學海築夢計畫執行流程
【出國實習前】
※變更或新增實習機構,以一次為限,須於出國前一個月申請,填寫「變更/新增實習機構申請書」與「變更說明」,待報部核定後始得出國。
※計畫執行期間:至遲於申請年度隔年10 月 31 日前出國,學生每人至遲於出國前2 週,須完成簽訂行政契約書。
※計畫主持人須於學生出國前,至學海網站完成更新團員資料(學員資料、出返國日期、實習地點、補助經費)。
(1)辦理經費預支:依校內會計流程,申請計畫案經費預支。(經費代碼,請至校務資訊系統查詢)
(2)出差單申請:計畫主持人及學生,出國前需完成出差申請作業。
(3)學生與老師共同簽訂行政契約書(出國前2週務必完成簽屬並送至國際事務處請校印),一式 4份,雙面列印。
(4)計畫主持人需於出發前2星期至學海系統網站更新團員資料。http://www.studyabroad.moe.gov.tw/
【出國實習】
(1) 實習天數須滿30天(不含交通日),抵達實習機構後,請以 E-mail 或(網路)電話等方式,告知計畫主持人及家長。
(2) 至遲於申請隔年10月31 日前出國,
【實習完成返國】
(1) 返國後,兩週內進行校內核銷作業。
(2)核銷附件:
A.機票費: 1.登機證(姓名、搭機日期及起訖地需翻譯成中文) 2.電子機票 3.機票費之代收轉付收據
B.生活費:出差旅費報告書
(3)系統登錄老師與學生計畫案使用之款項(補助款、配合款),若出國前先行借支,核銷時請一併檢附預支款核銷單。
※注意!
★旅行社訂購機票:代收轉付收據(建議個別開立),開立時載明抬頭及統編,抬頭:樹德科技大學,統編:87900886,
★若自行購買機票者,如:廉價航空(虎航、香草航空等),核銷時請附上購票證明(電子票證)及票根。
(4)學生返國後兩週內繳交實習心得(學生),並上傳至平台。網址 http://www.studyabroad.moe.gov.tw/
(4)計畫主持人上傳成果報告及檢核學生上傳狀況。網址 http://www.studyabroad.moe.gov.tw/
(5)參加系所辦理之分享會(依各系所辦理)。